首页

07 软价值提升新金融大发展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金融有别于实体经济,但金融也能够创造价值,比如信用的价值、流动性价值、分散风险价值、贴现时间的价值等。

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就像物理学中“波”和“粒子”的关系。金融不是实体经济的影像,而是实体经济的“波”;影像是虚幻的,“波”却是实实在在的价值存在。

传统金融不能满足新经济的需求,而新金融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支持下,正在不断地创造出各种新业态和新需求。



第一节

从价值创造视角来看传统金融


传统金融产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机构经营的存贷款、保险投资、股票、债券、信托产品等业务,其创造的价值包括信用价值、风险价值、流动性价值、时间价值、交易价值等。下面以信用价值为例,说明传统金融的价值创造和财富分配的本质及演化趋势。



传统金融的价值创造


如果没有钱庄、票号和早期商业银行,中国明清的商业和手工业就不会那么发达,欧洲南部的意大利和德意志北部的汉萨同盟就不可能有那么繁荣的商业;如果没有资本市场和股票、债券等虚拟金融工具,早期欧洲的探险活动、航海活动以及各国东印度公司的综合贸易活动就可能因为不具备足够的资本和风险承受能力而胎死腹中;如果没有来自威尼斯银行、荷兰银行、英格兰银行等的金融支持,意大利、荷兰、英国也不会有那么强大的资本聚集能力和财富创造能力;如果没有杰伊推销的铁路债券等金融工具,美国南北战争的统一就很难实现,美国的铁路也不会在19世纪得到飞速的发展;如果不能及时从“金本位”的货币体系中解放出来,整个世界的商业和贸易活动都会受到货币总量不足的限制;如果没有布雷顿森林以美元本位为主导的国际结算体系,也就没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的持续繁荣;如果没有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共同基金,以及以纳斯达克为主导的风险资本市场,最近20年的互联网经济和相关的新经济业态就不可能有如此迅速的发展……

以上金融产品和金融活动的价值创造,有的是通过创造信用促成交易;有的是通过分散风险聚集资本;有的是通过创造流动性、创造风险和收益的不同组合应对不确定性;有的是通过贴现未来的价值促成现在的投资;有的是通过交易和并购加速老产业的淘汰,促进新产业的崛起。比如金融产品发展出了管理风险的功能,运用期货、期权等工具可以测量、分散、对冲风险;发展出了资产保值增值的功能,运用组合投资工具可以实现客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发展出了创造流动性的功能,运用资产证券化等工具可以将长期贷款、房地产等流动性差的资产转换为证券等流动性强的资产;发展出了交易成全者(market maker)的功能,可以让金融资产的交易双方以更加高效和低廉的成本达成交易……但是,无论哪种功能的实现,都不仅仅是一种“服务”,而是首先创造出自身的软价值,如信用价值、风险价值、流动性价值、时间价值、交易价值等。



信用价值:货币是支付承诺,大家都能创造


最早的货币是这样产生的:在固定路线上做买卖的商人,为了减少携带金银的成本和风险,开具了不同地区分店提取货物和金银的商业票据。当这些在固定路线和区域内做买卖的商人足够富裕的时候,承载着他们信用的一张张承诺书,就成了那个区域的支付和交易媒介,于是这些发行大量商业票据的商人就成了中国早期的钱庄经营者或欧洲早期的私人银行家。

可见,最早的纸币本质上就是富人的一个支付承诺。拿着这个写有富人“承诺”的纸张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兑换金银或购买东西。这个富人的信用所能达到的范围就是这个“承诺纸币”的流通范围。

这些鸿商富贾发行的银票或钞票,一开始不超过他们所拥有的物质财富总额。可是慢慢地他们发现,前来兑换金银和实物财富的总是存款人的一部分资本而已。当有人为了利息前来存钱,有人前来借款的时候,他们自己的实物资本已经变得相对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维持他们的信用。可见,就货币发行权而言,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支撑其价值的并不是政府权力,而是信用。

当政府逐步把货币发行权收归国有,货币承载的就是国家的支付承诺;在国际范围内,国际货币就是富国的一个支付承诺。商业银行也能够以资本金或吸收的存款为基础扩张信贷,那么商业银行发放信贷的过程也是信用创造货币的过程。很多财力雄厚的商业机构也能够创造信用财富,增加流通中的“准货币”量。比如,中国有很多大型商业公司发行了大量的礼品券和购物券,持有人可以拿这些购物券到旗下的连锁超市购买商品。这种购物券本身就是一种“准货币”,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代替货币流通。近几年兴起的很多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创造信用。如果能够找到应用场景,那么在其应用场景范围内,这也是一种信用货币的创造。

因此,哈耶克说:“货币并不是必须由政府创造的法定货币。像法律、语言和道德一样,它可以自发地出现。”



信用扩张促进价值创造,信用收缩毁灭价值


想象一下两家同行业的A公司和公司B的案例:

A公司有100万元的总资产,100万元的总负债,股东权益是0;

B公司有1亿元的总资产,1亿元的总负债,股东权益也是0。

从股东权益来看,A=B。

然而,A、B两家公司的价值真的一样吗?

从资产端来看,B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是A公司的100倍,其雇用的工人数、占地面积、厂房设备规模、产品销售额、社会影响力都是A公司的100倍。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该行业的毛利率上升一点,B公司的利润额增长将是A公司的100倍,B公司的股东权益也会迅速上升到A公司的100倍。总资产价值相差100倍的公司,价值怎么可能相等呢?

那么,在股东权益为0的情况下,是什么支撑起B公司相当于A公司100倍的价值呢?是负债端——B公司的信用财富是A公司的100倍。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公司能够创造信用发行股票或债券而融到资金,那么这些资金自然就会变成各种类型的实物资产;反之,如果没有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创造并扩张了信用财富,就不可能有另一端的庞大实体资产财富。

在案例中,如果A公司由于某种特殊禀赋(个人品牌、技术专利、管理能力、社会资源等)瞬间可以创造100倍的信用财富,那么A公司的资产端也可以相应地扩张到原来的100倍。

如同某种物质从只有粒子的特性到突然有了某种波的特性一样,那些非金融财富的拥有者的财富强大到可以创造信用、发行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阶段,他们的财富总量就会自然延伸。古代的山西商人、威尼斯商人都可以用这样的手段创造更多价值,聚集更多财富;大企业发行承兑票据、债券或其他金融产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