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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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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条断了”——邮件送到适当的地方——艰难的睡眠——长耳大野兔的沉思,及其表演——当代格利弗——山艾树——外衣当饥粮——骆驼的厄运——对尝试者的劝告
  还有大约一个半小时就要天亮了,我们在平坦的道路上飞快而平稳地前进。路是那样的平展,我们的摇篮只是轻轻摇晃着,渐渐地我们的感觉模糊了,进入了梦乡——突然,下面有什么东西不对头了!我们只是模糊地觉得好象发生了什么事,但并不在意。马车停下来,听到车夫和押车在外面说话,找灯的声音和找不到灯的咒骂声。那些人在黑沉沉的夜里卖力,而我们却蜷缩在窗帘拉得紧紧的窝,倒更增加了我们的舒服感。接着,从声音上判断,好象是在检查什么,后来传来车夫的声音:
  “天哪,腹条断了!”
  这下子我们惊醒了——祸事临头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常是这样。我想:大概腹条是马身上的一部分吧,听车夫那沮丧的口气,无疑还是致命的一部分呢。是腿吧?但在这样平坦的路上轻松地跑着怎么会折断腿呢?不可能是腿。这不可能,除非那匹马要掉过头来走。那末,马的腹条是什么呢?我不得其解。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们觉得我无知。
  这时,窗帘被撩起处,现出了押车的脸,他手里的灯光射进车箱,照在我们身上和那道邮包墙上。他说:
  “您老,下来一会儿吧,腹条断了。”

  我们爬下车,就落进冷嗖嗖的细雨中,感到是多么的孤苦伶仃和疲倦不堪。我们发现,他们叫做腹条的东西原来是一大团皮条和弹簧,车箱就安在上面。我对车夫说:
  “我记得,从前还没有见过象这样用腹条的,怎么搞的?”
  “怎么搞的?一辆马车硬要装三天的邮件,当然要坏事的,”他说,“瞧这些,每个报纸袋上都写着指示,带给印第安人,让他们闭嘴。要是那个废物腹条不断,我可以趁这黑夜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那才是他妈的好运气。”
  我知道他一使劲,又眨了一下眼睛,虽然他弯着腰我看不见他的脸。我希望他能把邮件都安全送到,便走过去帮他们搬下邮袋。全部搬完后,路边立即出现了一座巨大的金字塔。腹条修好后,我们又把行李柜装满,顶篷上不再放东西,车箱里也只装上了原来的一半。押车把所有座椅靠背都放倒,这样,车箱里从头到尾都铺满了邮件。我们大声抗议,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没座位了。但押车比我们精明,他说床比座位好,再说,这样做还可以保护腹条。打那以后,我们就再没有要什么座位。这懒人床无比舒服。结果,我们过了好几天舒心日子,躺在那张床上,读法规,翻字典,猜想那些神秘人物怎样出场。
  押车说,到了下一站,他再派个看守来照看这些不受约束的邮件。于是,我们又上路了。
  这时已曙光初现,我们伸开麻木的腿躺在邮包上,透过车窗注视着那广阔的未经开垦的草原,沉浸在一片凉丝丝的雾露之中,眺望着东方地平线上我们向往已久的景色。这时,这绝佳的享受,变成了心中憩静、惬意的狂喜。驿车跃马飞奔,微风撩起窗帘吹拂着衣衫,令人极为振奋;摇篮纵情地摇晃,马蹄得得,鞭儿清脆,加上车夫的“啊驾”声,构成了美妙的乐章;转动的大地,一闪而过的树木,默默地向我们致意,然后,又带着好奇,或是妒嫉,或是别的什么心情目送我们。躺在床上,悠闲地抽着烟,对比着眼下的欢乐与昔日城市生活的辛酸,我们觉得,世上只有一种绝对的幸福,而我们已经找到了。

  早饭后,来到一个现在已经忘记名字的驿站。我们三人爬上去坐在车夫的后座上,让押车在我们的床上打个盹儿。不久,太阳晒得我昏然欲睡。我趴在车顶上,手抓住纤细的铁栏睡了约莫一个多小时,从这点,你可以想象那是一条多么无与伦比的路。马车颠簸时,睡着的人会本能地抓住栏杆,如果只是摇摇晃晃,就没有必要了。车夫和押车常在座位上睡上三四十分钟,而车却以每小时八到十英里的速度奔驰。我见他经常这样睡觉。这样并没有危险;马车颠簸时,一个睡觉的人会抓住铁栏杆。他们很劳累,时时刻刻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
  不久,我们穿过了马里斯维尔,涉过了大蓝河和小沙河。前行一英里就进入内布拉斯加,再往前走一英里便来到大沙河——离圣约瑟夫已有一百八十英里。
  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第一次看见了一种叫“长耳大野兔”的动物,从堪萨斯到太平洋——在方圆两千英里的山区和沙漠上,它远近闻名。这种动物真是名符其实,它跟一般野兔的长相一样,只是个头大小不同,小的只有一般野兔的三分之一,大的可达一般野兔的两倍,长着和它的身材不相称的长腿,顶着两只反常的大耳朵,只有驴子才比得上。当它安静地坐着,思索它的罪孽或者以为平安无事,心不在焉的时候,它那神气的耳朵赫然耸立着;但是折断一根小树枝就会把它吓得要死,于是它便轻轻地耷拉下耳朵跑回家去了。一眨眼,你就只能看见它那伸直的灰色身躯“划过”低矮的山艾树,头直立,眼朝前,耳朵稍微后倾,给你指明它的去向,好象它身上架着一张三角帆。时而,它用那长腿令人吃惊地纵身一跳,凌空越过矮小的山艾树,创造的跳高纪录,马儿也得眼红。时而,它又来个优雅的“慢大步”,倾刻间便神秘地消失了。它会躲在山艾树丛后面缩成一团,蹲在那里一边仔细听着一边浑身发抖,当你走到离它还有两码的地方时,它又跑开了。如果你希望看到把它吓得屁滚尿流,只要对它开上一枪就行了。现在,它已经是亡命逃窜了,它把长耳朵平放在背上,每跃起来,身子挺得象把直尺,遥遥数里,不过举足之劳,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我们这群人使这畜牲(照押车后来的话说)“干得更卖力些”。秘书那支科尔特放了一枪;我的武器也开了火,几乎就在同时,老“亚伦”的全部弹膛也发出一阵破响,一点也不过份地说,那只长耳大野兔急得发了疯。它垂下耳朵,竖起尾巴,向旧金山跑去,那速度之快,只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它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能听见那嗖嗖的风声。
  我是在哪里第一次见到“山艾树”的,现在已记不清了,但是既然我已多次提到它,不妨也描绘一番。这很容易办到,只要读者能想象出一棵盘根错节的老橡树缩成了两英尺高的灌木,你就得到了山艾树的确切形象,它那粗糙的树皮,繁茂的枝叶,扭曲的躯干,一应俱全。在山区那些懒洋洋的下午,我常去躺在地上,头钻进山艾树丛里,怡然自得地想象枝叶中的那些虫子是小人国的鸟儿,在那土堆附近浩浩荡荡地前进的蚂蚁是小人国的牛群和羊群,而我就是从布罗布丁纳格来的那个巨大的二流子,等待着捉一位小公民来吃。
  在精巧微型的植物中,山艾树是庄严的森林之王。它的叶呈灰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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