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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怨憎不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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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怨憎不相会
  我将刀扔了出去,再也不要看见它。那样的怨憎,再也不要相见了。
  大虫:
  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常常有些突如其来的第六感,而且若是不好的预感,通常都会实现。有天深夜,我在猛烈的心跳中醒来,再睡不着,便整日异想天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录影时,现场工作人员喊:“蝴蝶。”
  “什么?刮带啦?”

  “不是,去补个妆。”
  上课时,学生交头接耳,而后举手:“老师。”
  “发生什么事?”
  “请问什么时候变作业?”
  杂志社编辑打电话来,在我的稿件寄去三天之后,“蝴蝶姐,你的稿子……”
  “寄丢了?没收到?”几乎要哭起来的声音。
  “收到了,收到了,是打电话来说谢谢的。”
  那天,你说我好像变得紧张又悲观了,是不是太忙碌了?也许,我可以放自己半天假,你便带我去看看海。
  (你从来不抱怨,因为我的忙碌,而绝少会面的时间。)
  于是,我们约了在我去南部出外景之前的周末,到海滨去兜风。
  我想象自己戴着宽沿帽,踩踏海边的岩石,迎向风,伸展手臂,转头去看,看着我的你。我想象黄昏中行驶的车上,和你分食一杯霜淇淋,与融化的速度比赛。因为这些想象,我有了比较好的心情。
  周末上午,把学生的作业批阅完毕,精神抖擞地将晾干的衣裳抱进来,一件件折叠整齐,还断断续续地哼着歌。
  电话铃忽然响起,非常尖锐地贯穿耳膜。
  是春芍。
  她的哭泣混合着喘息,颤抖地说春花出事了,伤得厉害,正在医院里急救。
  我一直一直就知道,好预兆不一定能成真,但坏征兆总是逃不掉的。
  出门之前,还记得打电话给你。
  “啊,蝴蝶!起床啦?我订好午餐的位置了。”
  我告诉你,春花发生了事情,我必须赶去医院,约会只得取消了。
  “你还好吗?”收线之前,你担忧地问。
  不知道。
  我好不好,大概得看春花能不能好了。
  急诊室的走廊里,春芍满面泪痕扑向我:“姐姐流了好多血,我吓死了,我真的吓死了——”
  不能甘心的春花,到底约了叶弘仁碰面,谈话之间发现结婚才五个月的叶太太,即将生产,春花恍然明白,对弘仁所谓“奉父母之命”和“不得已”全是谎言。
  春芍在春花爆发的喊叫中惊醒,她听见叶弘仁说过去十年只是可怜春花的痴情,又说他们在一起其实是个错误,如果春花不能适可而止,仍要苦苦纠缠,他便会鄙夷她,瞧不起她。
  “叶弘仁!你该死——”春花凄厉地喊。
  春芍从卧房奔向厨房,看见春花疯狂地用刀戳进自己的身体,鲜血喷涌而出,叶弘仁和春芍合力夺下那刀。
  “昏迷以前,姐姐一直喊痛,她说伤口不痛,可是心好痛好痛,痛得不知道怎么办好。”
  “叶弘仁呢?”
  “他跟我们一起来医院,后来,葛哥来捐血,看到他就发飙要揍人,我和小七怕惹事,叫他走了。”
  葛哥和小七捐完血出来,两个男人脸色都不好,春芍立刻拥抱小七,小七在她额上吻了吻,和我打个招呼,一旁坐下了。葛哥看起来很疲倦,他说:
  “最严重的一刀在大腿,切开了动脉。失血过多,现在缝合了,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她为什么那么傻?”
  我拉着他坐下,看他一贯神采飞扬的,此刻颓唐消沉。
  “血库的血不够,我托人帮忙去找了……对了,打个电话给东山,他是A型的,我记得。”
  听从葛哥指示,打电话找到东山,他听闻春花的事,吓了一跳。
  “现在怎么样?”
  “需要输血,血库的血不够,我的血型不合,葛哥输了血,你是不是A型啊?能不能来输点血?”
  他在电话里沉默了片刻。
  “很抱歉。蝴蝶。我不能,我可能不能帮忙。”
  “为什么?”
  他咳了几声。
  “你感冒了吗?你是不是不舒服?”
  “是的。我感冒,吃了好些成药,每天头昏脑胀的,可能,不适合捐血。”
  他还是问了医院的名字,说迟一些会过来。
  春花从手术室推进病房,因为麻醉未退,仍在昏睡中。春芍和我们商量,决定瞒着澎湖的家人,可是又怕春花想不开,惹出更大的事。
  “我们轮流守着她,守着她。”葛哥掏出香烟,放进唇间,又拿出来,十足的心慌意乱。
  小七的BP机响了,他必须回摄影公司去,临行前又与春芍热烈拥抱一阵才离开。年轻的这一代,在情感表达上,充满明确勇气。我不由自主地望向葛哥,他的目光空茫凝滞,什么也看不见。
  葛哥在医院守候春花,我陪春芍回家整理一些必须用品。才进门,便闻到空气中的血腥气。小巧的客厅,一地迤逦的血迹。
  “你看……你看……”
  春芍指着血迹,埂咽哭泣,反复地说着:
  “太可怕了,如果姐姐有什么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可伯,我不知道怎么办!”
  哄孩子似的,我陪春芍进屋去替春花拾掇了一个手提袋,叫她先回医院,不要担心,我会把房子收拾干净,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放心交给我吧。我对离开的她说,一边还微笑。
  房内的布置摆设正如女主人的生活品味,简洁优雅,当我蹲在地上清理时,还清楚记得啜饮洛神花茶,随意地盘尘沙发上的春花,灯光下安静的侧影。
  跨进厨房,血渍便不是一滴一滴,而是一滩一片了。
  那血应该已经干涸了,色呈黯储,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有那么浓烈的腥冲,令人反胃。冰箱、梳理台、地面磁砖,到处都是。我有一种逃跑的冲动,却想到了春花的洁癖,想到五专时她教我编辫子和洗白袜子,并且说:“女孩子一定要把自己料理得干干净净的,才像个女孩,讨人喜欢。”
  她一直努力地讨人喜欢。一般女孩能做的,不能做的,她全部做到最好。
  讨人喜欢?
  我察觉到自己冷冽嘲虐的笑意。赔上全部的自己,换取别人的喜欢,到底值不值得?
  我在水龙头下冲洗抹布,看着流下的血水,忽然觉得愤怒了。
  上一次在这里,她还说大伙儿五十岁要住在一块儿的,她已经应承我的,我已经相信她了。窗台上一排玻璃花瓶仍保留着,每一瓶都插着不同品种和颜色的一枝花,她的确试着要改变,更换生命的色调,可是,为什么最后全都放弃了?
  当我们笑得喘不过气来,抢着唱:爱情不过是一件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我以为她终究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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