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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直觉主义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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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直觉主义伦理学的形成


“直觉主义”的一般意义是指这样一种伦理学观点:它认为,伦理学的价值意义不能靠经验和理性的方法来认识,而只能凭直觉(intuition)来把握。因此,直觉主义一般都反对近代经验主义伦理学,特别是功利主义、进化论等自然主义伦理学派用自然的对象来规定伦理学判断的做法,表现出反自然主义(anti-naturalism)的伦理倾向。在这种宽泛的意义上,人们通常把从西季威克开始到摩尔、普里查德、罗斯等人的伦理学统归于直觉主义范围。但西方有些学者虽然承认摩尔与罗斯等人在伦理学方法上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却把摩尔与他们区别对待,认为摩尔并非一个完全地道的直觉主义者。这主要是根据摩尔的伦理学所享有的特殊地位——把他作为现代分析哲学和元伦理学的开创者——来考虑的。〔2〕同时,从事实上来看,摩尔伦理学的直觉主义也确乎不同于其他直觉主义者的伦理学。摩尔从“善”的一般价值角度来考虑伦理学问题;而其他直觉主义者大多倾向于围绕道德上的“义务”范畴来建立自己的伦理学体系。所以,学术界亦把摩尔的伦理学称为“价值论直觉主义”;而把普里查德、罗斯等人的伦理学称为“义务论直觉主义”。

直觉主义伦理学正式形成于20世纪初期的英国,它有其深远的理论渊源和科学文化背景。如前所述,英国传统伦理学中占绝对统治地位的虽然是规范伦理学,但从17世纪狭隘经验论伦理学以后,也出现过各种反经验主义的伦理学倾向,它们虽在根本上并没有摆脱经验主义伦理路线,却对狭隘经验论伦理学的纯自然主义方法表示出强烈不满。如剑桥新柏拉图派的昆布兰就曾指出,道德价值是内在的、单纯的、非自然的。18世纪的情感派也反对以狭隘的经验利益来决定行为的道德价值,认为与其说人类的道德认识是一种经验推理,不如说是依靠人类所固有的“道德感”(所谓“第六感官”)而直觉到事物(行为)的善恶价值。与此类似,苏格兰常识学派,如托马斯·里德(Thomas Reid)等人也承认他们的道德哲学曾得益于18世纪较早把“直观”应用于道德哲学研究的R. 普赖斯(R. Price)的理论。〔3〕他们强调人的道德常识(common sense)在道德价值的认识和判断中的重要作用,认为人类有关善恶、正当、义务等常识乃是与生俱来的。人们对事物或行为的道德判断不是依赖于经验性的结果,而更多的是他们所具有的道德常识。

剑桥新柏拉图派和苏格兰常识学派的上述伦理学观点,作为学院派的理论传统,无疑对后来的英国伦理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传统对现代直觉主义的影响还有着一个关键的中介人物,这就是19世纪下半叶英国最著名的伦理学(史)家之一亨利·西季威克。从伦理学史的角度来看,西季威克是英国近现代伦理学发展的过渡性人物,他既是英国近代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修缮者,也是现代直觉主义伦理学甚至是现代剑桥分析伦理学的真正先驱。〔4〕

亨利·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 1838—1900)曾先后就学于剑桥的拉格比(Rugby)学院和三一学院。后成为三一学院的研究员,终生讲授道德哲学,著有《伦理学方法种种》(1874年)、《伦理学史纲》等书。总体上看,西季威克的道德思想的基本倾向是批判的、分析的。他较早系统地反驳了传统经验主义、进化论和康德等人的唯心主义伦理学,反对伦理学上的自然主义;他批判地分析了“正当”、“义务”、“善”等伦理学的中心范畴,并很早就明确指出这些概念具有最基本的简单性、明晰性和不可定义性。他指出:“我们能给‘应当’、‘正当’和表达同一基本概念的其他语词下什么样的定义呢?……这些概念之基本使我们不能作任何形式的定义,……它们不能再分解为任何更简单的概念了。”〔5〕西季威克的这些见解直接启发了后来的摩尔,在《伦理学原理》中,摩尔称西季威克是唯一“清楚地认识并叙述了”善的不可定义性的伦理思想家。〔6〕也正是通过西季威克,才产生了20世纪以摩尔为代表的现代直觉主义伦理学。在此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认为,如果说剑桥新柏拉图派和苏格兰常识学派的有关思想是现代直觉主义伦理学的间接渊源的话,那么,西季威克的伦理学就是其直接的理论来源和最初雏形了。

然而,西季威克等人的理论毕竟还不是促成现代直觉主义伦理学产生的全部原因,能使它得以完成和发展的历史性原因,还在于20世纪初的特殊科学文化背景。我们曾经谈到过现代西方伦理学的发展与其社会基础是基本一致的。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向高度垄断化和科学化、集合化方向发展,产生了对新的道德伦理观念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科学对人们生活的巨大影响,导致了人们对科学的两种相对立的态度:一是根据科学技术给社会带来的异化日益加深的现象,提出了反科学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主张;二是根据科学在人类社会、文化中的巨大作用及其给人类思维带来的深刻影响而主张科学主义。而当时英国的部分伦理学家为了调和科学与道德的矛盾,摆脱近代狭隘经验论所面临的危机,力图将伦理学科学化、逻辑化,这就产生了现代西方唯科学主义的元伦理学。以摩尔为代表的直觉主义伦理学正是这一新的理论潮流的先河。摩尔等人的努力,在形式上使现代伦理学脱离了“自然主义”,由传统的狭隘经验主义蜕变为现代科学主义的逻辑经验主义,从而使伦理学从注重经验事实转向了重视价值判断形式和语词意义的逻辑形式主义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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