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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的中心概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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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迷恋这样一种稳定关系:

论语1.12篇

(原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意译)有子说:“礼的作用,以和谐为美。前代君王的治国之道,最为可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不管大事小事他们都遵循这个道理。但是也有行不通的时候,如果只是为了和谐而追求和谐,不知道用礼来节制,那也是行不通的。”

“礼”中所传授的知识是一个人在他人面前必须遵循的行为指南。惟有通过在等级制度内与其地位相称的行为,方能达到道德的尽善尽美。按照孔子的观点,人若是遵守了礼仪、礼节,就能做到道德纯洁。他的理想就是,通过学习(知)和不断的实践而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所谓不断的实践,就是要使自己的行为规范转向内心生活,深入研究自己在社会组织中所承担的角色,在承认社会身份的同时控制自己的愿望和行为。孔子本人始终非常关心的是,人们彼此间的行为处事必须与其社会地位相称。

孔子本想回到古老的等级制度,但他努力考虑社会新的等级变化,因为这种社会新的等级变化是随着打破古老的秩序而出现的。所以,他希望个人接受的社会身份不是取决于先天原因(也就是父母的地位),而是更多地依据“礼”所形成的道德清白的尺度。其前提条件是,他们是受到过教育的贵族,原来的中文大多将他们称为“君子”。

除了“礼”之外,还有“仁”,这是《论语》中的另外一个基本概念。仁,也就是良好的品德,在这里也意味着一个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以及与此相连的权利和义务,待人接物举止得当。仁包含一系列道德标准和“礼”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道德,它们互为补充,相互限制。一旦施行了“礼”,“仁”也就有了。

最后还有一个“义”的概念。人们说明一种尺度,道德的行为品质以某种尺度表达。“义”说明在一个具体的情形下使用“仁”和“礼”。

在儒家学说中,忠诚起着很大的作用。为此也要对忠诚做出正确的定义。要做到忠诚,有时甚至需要为此献出自己的生命。遵守传统和道德,必须以自己的生命来捍卫。但也有一个限制:对统治者的忠诚要由对事物的忠诚加以限制。倘若统治者行为不当,离开了道德和传统的正道,那么权利和义务就将背道而驰。

孔子将履行义务和“孝”视为一切美德的源泉。从某种角度看,孝是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一个例子可以很好地描述如何是孝:孔子要求儿子最大程度地孝顺父亲,但他并不要求儿子“盲目孝顺”。他给儿子提供了权利甚至义务,一旦父亲犯错,儿子要为他善意地指明正确的道路。儿子应当从道德上告诫父亲,并把他引导到正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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