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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类型和战略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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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实主义假定,国际社会是一个无序体系,自保成为国家追求自身独特战略利益的原则,因此笔者认为,政府道义不同于个人道义和国际道义,同时政府道义是普世的而非民族性的。国家领导是以它所统治的人民为基础的,因此政府道义是指对它所统治的人民的利益负责。从国际政治角度来说,政府道义是指提高一国的国际地位,而从国际社会角度来说,政府道义是指提高一国的国际战略信誉。

根据政府责任感,国家领导可以分为4个类型:无为型、守成型、进取型和争斗型。这个分类以两个变量的结合为基础:一是领导集团对本国国际地位现状的态度,二是对决策错误是否采取负责任的行为。无为型领导和守成型领导缺乏提高本国国际地位的动力,进取型领导和争斗型领导则有强烈的扩大本国国际权力的意愿。守成型领导和进取型领导发现错误时愿意调整政策,而无为型领导和争斗型领导不愿承认错误,甚至当其错误政策严重伤害本国利益或国家实力时,他们仍不愿意承认错误。

鉴于国家领导的类型是由领导的政府道义观念决定的,不同类型的领导会导致国家实力增长速度不同。当崛起国政府比主导国政府有更强的责任感时,这种差别将表现为前者比后者进行更多的改革,从而逐渐缩小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如果这种情况持续几十年,崛起国的综合实力将赶上甚至超过主导国,于是崛起国成为新的主导国。

由于政府的责任感不同,因此对于国际地位问题,不同类型的领导有不同的战略偏好。无为型领导对维护本国国际权力采取回避冲突或无所作为的策略,守成型领导倾向于通过改善对外经济关系维持现行国际地位,进取型领导会通过政治改革和扩大国际支持提高本国国际地位,争斗型领导采用军事手段扩大国际权力。领导类型和战略偏好的对应关系带来推论2: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所有国家维护自身战略利益的原则都是自保,但采取的外交战略是不同的。



国际领导与国际规范


由于各国实力增长不均衡,崛起国的成功将带来国际领导国的变化。这种变化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主导国和崛起国之间的权力再分配。新的国际领导国将改革现有的国际规范,以便长久维持其领导地位。从这一机制可以得到推论3:追求自身利益是国家行为的首要动机,也是制定国际规范背后的压力。如果新的国际领导与前国际领导的类型相同,新领导国将完全按照它们与前领导国的共同价值观来改革国际规范的内容,否则它们会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改革规范,换言之,建立新型规范。

一般来说,领导国通过三个机制建立新国际规范:榜样-效仿机制、支持-强化机制和惩罚-维护机制。支持-强化机制是指对遵守主导国倡导的行为原则的国家给予奖励,而惩罚-维护机制是指对违反这一原则的国家施以惩罚。这两个机制能起作用靠的是领导国的这些政策能使其他国家获得或失去利益。与这两个机制不同,榜样-效仿机制是一个使其他国家自愿效仿主导国的行为原则的机制,因为它们相信遵守该原则将有助于它们变得像主导国那样繁荣。这三个机制可以用于改革国际规范的类型和内容。

根据战略信誉和政策一致性这两个变量,国际领导可分为4种类型:王道型、霸权型、昏庸型和强权型。王道型领导或霸权型领导比昏庸型领导或强权型领导的战略信誉好得多,而王道型领导或强权型领导比霸权型领导或昏庸型领导的政策一致性强。与国际领导类型相对应,王道型领导倡导道义规范,霸权型领导实行双重标准规范,昏庸型领导奉行恃强凌弱规范,强权型领导遵循强权政治规范。如果新的国际领导类型不同于原来的国际领导类型,它便会建立一种新型国际规范,以维持其在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由于国际领导类型并不必然会变得更好,国际规范类型的变化方向也是随机的,而未必线性地从强权政治规范向道义规范变化。

由于王道型领导是根据道义原则来指导外交政策的,因此其行为有助于建立好于其他三种类型领导的战略信誉。随着战略信誉的提高,王道型领导能树立起良好的权威,获得更大的国际权力。权力和权威都是影响力的构成要素,但作为领导的资源,它们的功能不同。前者靠强力影响其他国家的行为,而后者则依赖其他国家对领导国的信任自愿遵循领导国的理念。因此,道义规范比其他规范能更有效、更持久地维护领导国的国际领导地位。双重标准规范在维护一国国际领导地位方面不如道义规范有效,但比恃强凌弱规范和强权政治规范有效。然而,领导国的道义在维护国际秩序中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其强大的国家实力。也就是说,弱国的道义行为对国际规范类型的影响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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