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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存在主义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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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此即彼首先并不意味着在善恶之间进行选择,而是意味着是选择善与恶?还是排除善与恶的选择。”〔214〕换言之,伦理存在本身就蕴涵着一种存在的抉择:或外于伦理而存在;或为普遍理性和道德而献身,成为伦理的存在。因此,在伦理阶段,人经受着一种人生智慧的痛苦意识和决定,使他不得不以全部身心和人格去进行一种本性的抉断和人生的创造。在此意义上,伦理选择是最艰难和最痛楚的选择。“因为这种选择是以他人格的全部内在性而做出的,是以他净化了的本性和本身所带有的与那种无所不在的渗透于存在之中的永恒力量的直接关系之全部内在性而做出的。”〔215〕所以,人的伦理存在是最真实的。历史上,苏格拉底即是伦理人生的范例,他选择了真理和理智,与情欲人生实现了果断诀别。

克尔恺郭尔还对伦理阶段与审美阶段、伦理选择与审美选择进行了具体的比较分析。他认为,审美人生在本质上并不包含行为的选择。在这一阶段,人的行为跟着感觉和欲望走,缺乏清醒的人生价值意识和信念。所以,在严格的意义上说:“审美的选择不是选择。选择的行动在本质上是一种适当而严格的伦理表达。”〔216〕伦理选择是一种绝对的选择,它所意味的人生是“成为你自己”,通过这一运动,人完成实现其全部人格的崇高使命。而审美选择却是相对的,它所意味的人生只是对“已是”现状的直接感受体验。克尔恺郭尔如此写道:“什么是审美的生活?什么是伦理的生活?……我的回答是,一个人的审美生活是他通过审美生活直接是其所是的;而伦理生活则是他依靠这种生活成为他所成为的。”〔217〕他以形象的比喻来刻画这两种人生之不同:如果把人生看作是一条流动的河,那么,伦理人生就是涌动于河床深处的潜流,而审美人生则是漂浮于河流表面的浪花。〔218〕

然而,伦理人生的承诺并不完善,人的选择也往往会超出伦理准则规范的普遍性,承诺道德普遍责任以外的绝对责任,因之使伦理学自身失去理想性和绝对性。一俟人们失去或越过伦理准则而行动,就会产生罪恶,进而导向沉重的忏悔,犹如《圣经》中的亚伯拉罕所进行的选择一样。当亚伯拉罕聆听到上帝的旨意时,他所面临的牺牲儿子以祭上帝与保存儿子以拒神命的抉择,就是一种典型的非伦理和超伦理的选择。从伦理的观点来看,杀人有罪,是极端之恶;而从宗教的观点来看,杀子祭神是崇高的牺牲。在这里,理性无法判断,价值标准超出了伦理,因而只能向更高层次跃升,这便是人生第三阶段:信仰的阶段或信仰的存在。

信仰的或宗教的阶段是人的存在的最高境界。如果说,审美人生是一种囿于感性欲望之当下体验的沉梦状态,伦理人生偏于理性而只能体悟到整体化普遍化的自我人格或道德人格,因而还只是一种理智自醒状态的话;那么,宗教人生则由于孤独个体能够凭借信仰而直接面对上帝,因而可以彻悟到真正绝对的自我存在,体会到绝望人生尖锐而壮烈的精神颤抖。于是,情感和欲望(梦)经由理性和道德的追求(醒)而达到真正的存在之出神状态(醉)。克尔恺郭尔认为,在宗教阶段,信仰是孤独个体绝对自由的选择,它不仅使人领悟到“孤独存在”的真谛,成为自我抉择、自由创造和行动的独立主体,而且也使这种绝对的孤独个体切入与“无限”(上帝)的直接联系,感受那绝望存在的烦恼,从而使“有限”(个体人生)与“无限”统一起来,在永恒与无限的神圣追求中获得内在的满足。信仰人生最突出的特征是存在的痛苦,即个人对自我存在之最真切地领悟。痛苦、忧郁、荒谬、绝对和绝望构成了信仰人生的本质内在性(inwardness)。克尔恺郭尔写道:“与审美的存在或伦理的存在相关,痛苦只是起偶然的作用,可以说没有痛苦,……而在这里(即宗教存在——引者注),情况却不是这样。对于一个宗教的存在来说,痛苦是某种决定性的东西,而这恰恰就是宗教内在性的一个特征:痛苦愈烈,宗教的存在也就愈高——而且痛苦是持久的。”〔219〕总之,审美人生沉梦未醒,囿于欲望享乐,无痛苦可言。伦理人生则如梦醒之后人有了普遍理性和道德准则的凭借,如临阳光,个体的孤影消融于普遍伦理的阳光普照之中,亦不必承受孤独个体之人生空虚的绝望和痛苦。唯信仰人生由醒入醉,如痴如狂,独领这孤独人生的一切痛苦、恐惧和绝望,忍受着这绝望带来的人生颤栗。

克尔恺郭尔总结道:“一共有三种存在的境界:审美的、伦理的和宗教的。”“伦理的境界只是一种过渡的境界,因此它的最高表现乃是作为一种消极行动的忏悔。审美的境界是直接性的境界,伦理的境界是要求的境界(这种要求是如此无限,以至于个人总遭受破产),宗教的境界则是满足的境界。”〔220〕这就是克尔恺郭尔所描绘的人生发展图,它是一幅由梦→醒→醉的不断超脱感性、突破理性,最后趋向永恒信仰的人生超度画卷。在这一超越过程中,我们既看到了灵与肉的搏斗和理性人格的暂时胜利,也看到了超理性信念的最后凯旋。这种从感性→理性→超理性或非理性(信仰)的人生发展轨迹,同样反映了克尔恺郭尔力图从柏拉图、黑格尔式的理性与道德王国超向宗教信仰主义人生哲学的理论企图。正是从这里出发,我们才认识到克尔恺郭尔对人生意义、经验、价值等一系列关键问题的详细刻画所隐含的真正意图。

11.1.4 自由人生——恐惧、烦恼、忧郁、绝望

如果我们把克尔恺郭尔的人生阶段理论视为他对孤独个体之存在境界和生活历程的纵向动态描述的话,那么,他关于自由人生之诸种情愫的存在心理学刻画则是其本体化人学的具体展开了。在他看来,传统神学、理性伦理学和道德形而上学都只是在一片明净的世界中追求轻松的精神幻想,沉湎于理性的虚幻,始终没有直面真正的人生实存状态,更没有洞入主体人生的内在经验。事实上,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托马斯·阿奎那式的信仰教条,因为每一孤独个体的生活经历相互殊异,其信仰的主观基础也就无法用某种机械的信条来加以规定。我们更不需要柏拉图式的永恒和黑格尔式的绝对观念,因为每一个体都只是一种“瞬间”的存在,他总是处于有限与无限、暂时与永恒、现在与将来之间;而且,个体的存在只能是个别的、孤独的和具体的,绝对观念之于具体人生,如同食谱之于饥腹。我们所需要的只是去真诚地坦露孤独个体的主体实存状态,他此时此刻的心理、意识和情绪,表达这种赤裸的人生自我。

人的自我不是一种理性的真理,而是一种历史和行动的真理,一种选择,一种绝对无待的自由。克尔恺郭尔说:“什么是我的自我呢?如果人们要我去定义它,我首先的回答就会是:它是所有东西中最抽象的,同时又是最具体的——它就是自由。”〔221〕而且,“我只能发现‘自我’的最抽象的表达,即这个‘自我’使他成为他所是的人。而这无外乎就是自由”〔222〕。自由是人的本质,也是人的宿命。每一个体都独立地面对上帝,自由地决定着自己的一切。自由预示着个人绝对自由的选择,绝对自由的选择即是他孤独的证明,而孤独正是人的伦理生活的开始。克尔恺郭尔把“孤独”视为自由选择的第一种形式,“因为在选择自我时,我使我自己与整个世界分离开来,直到通过这种分离,我在抽象的同一性中终结。而按照自由选择了他自己的个体就是原始能动的根据。然而他的行动与周围的世界毫无关系,因为这个个体已把这个世界归结为无(naught)和仅仅为他自己而存在着的。在这里,所揭示的生活观恰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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